記者從蘭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,自10月27日起,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申請審核工作將開始常態化進行。為確保常態化申請審核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開有序進行,市住建局22日發布《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實施常態化申請審核的公告》(以下簡稱《公告》)。
《公告》表示,此次常態化申請審核范圍覆蓋蘭州市近郊四區(城關區、七里河區、安寧區、西固區)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、新就業大學生及外來務工人員。遠郊三縣一區(紅古區、永登縣、榆中縣、皋蘭縣)也將參照本方案執行。
《公告》表示,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、新就業大學生、外來務工人員三類人群可對應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。
其中,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需同時滿足申請家庭為蘭州市城鎮戶籍;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蘭州市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13平方米(含13平方米)、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773元(含3773元);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、撫養或扶養關系等條件。未婚單身且年滿35周歲也可按一人家庭提出申請。
新就業大學生需具有蘭州市城鎮戶籍、為大學及以上學歷;在蘭州市近郊四區行政事業或企業(個體工商戶除外)單位參加工作不超過五年(含五年)的新就業職工,且連續在蘭州繳納一年以上(含一年)養老保險;無單位職工公寓,且本人及家庭成員在蘭州市無住房。
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人須具有蘭州市居住證;在近郊四區范圍內穩定就業三年以上(含三年)并已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,且連續在蘭州繳納三年以上(含三年)養老保險;申請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773元(含3773元),單位無單位職工公寓,本人及家庭成員在蘭州市無住房。
按照《公告》要求,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需根據自身類別準備相應材料:城鎮中低收入家庭需提供身份證、戶口簿、房屋電子信息查詢證明、租房合同和收入證明等核心材料;新就業大學生除基本身份證明外,還需準備學歷證明、勞動合同和養老保險繳納記錄等材料;外來務工人員則需額外提供居住證、三年以上勞動合同及養老保險證明等材料。所有申請人均需提交相應的申請審核表,并通過所在單位或社區街道完成材料審核與公示。
為方便群眾辦理,我市推出“線上+線下”雙通道申請方式。申請人可通過登錄甘肅省政務服務網“高效辦成一件事”專區設置的公租房“一件事”受理模塊,進行線上申請;也可在工作時間內,到各縣區政務服務大廳或各街道政務服務(便民)中心公租房“一件事”辦事窗口,提交申請。
根據《公告》,公租房租賃補貼按季度發放。其中,當年第一季度(1至3月)提交申請并審核通過的,于當年第三季度(7月)開始發放租賃補貼;當年第二季度(4至6月)提交申請并審核通過的,于當年第四季度(10月)開始發放補貼;當年第三季度(7至9月)提交申請并審核通過的,于次年第一季度(1月)開始發放補貼;第四季度(10至12月)提交申請并審核通過的,于次年第二季度(4月)開始發放補貼。
申請人保障資格確定后,對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商品房及存量房合同備案(網簽)進行限制,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不能再進行房產交易。退出保障資格(退回公租房)后,解除網簽限制。( 記者 常亞金)